搜索
市州要闻

推广建筑节能 促进生态文明——娄底市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7-06-28 07:58:45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彭砥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资源节约利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近年来,娄底市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激励与约束,深入推进建筑节能,不失时机地发展绿色建筑,有力推动了城市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一、完善制度,夯实基础
当前,娄底市建筑节能减排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建筑用能仅占全社会能耗1/3以上,节能潜力巨大,启动绿色建筑行动可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向纵深推进。要加快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普及推广;实施绿荫行动,推广屋顶绿化,保有绿地面积和绿地率;再生利用水资源,促进建材用工业废渣与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应用;推动墙体改革、商品混凝土和砂浆的全覆盖,推进建筑工业化和钢结构的应用;推广采用绿色建材和高能效建筑耗能设备;因地制宜对既有建筑进行以窗改、热源、热水改造为主的改造,加大能耗监测统计和配套保障能力建设,提高资源利用,努力实现我市的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在科学分析全市实际的基础上,娄底市住建局广泛征求意见,汇聚各方智慧,按照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有关精神,制订并出台了《娄底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娄底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娄底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娄底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制度,成立了娄底市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娄底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等专门班子,为顺利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奠定了坚持基础。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确保节能实施率。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建设与使用的全过程。固定资产投资核准必须有能评,有节能及绿色建筑的增量投资概算;规划方案以生态节能为审批前置条件,设计有节能专篇与节能计算书,审图有专门审查人员及结论,实行专项设计审查备案,实施过程中重点对围护结构保温、屋面保温隔热、门窗节能作重点把关,完善检测手段、质量监督、验收备案,加大处罚力度。规范业主行为,提高节能效果。2013年,全市新建建筑节能面积560万平米,设计阶段标准执行率达100%,建筑施工节能面积330万平米,施工阶段标准执行率达99.6%,其中,中心城区建筑节能设计率、实施率均达100%。
(二)积极申报城市示范,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12年,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目前,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面积206万平方米,申请中央补助资金5000万元,地方配套相关资金。建立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库。财政补贴向国有投资、公共建筑及保障性住房倾斜,市政府将补贴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计划补贴国有投资公共建筑1213万元,保障性住房1153万元,其他公共建筑954万元,其余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及配套能力建设。随着项目的推进和补助资金的发放,产业单位有10多家进驻娄底,项目应用申请踊跃。重点对新旧寄宿学生宿舍、病房安装集中式太阳能热水,住宅日照充足的套房安装分户式太阳能光热,全面普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宾馆、医院、办公楼中央空调应用地(水)源热泵技术。2013年,全市竣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62.52万平方米,已落实应用面积169.04万平方米。
(三)实施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及节能改造,启动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采用阶梯电价,改造公建节能,对居住建筑改造以窗改和遮阳为重点,制定了《娄底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申报了26万平方米的改造示范工程。按申请中央补贴、职工住房补贴、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维修基金及受益居民或产权人投入等渠道的资金筹措方式解决改造资金,有序推进。2013年,全市共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5万平方米,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万平方米。
(四)明确绿色建筑行动部门职责,落实优惠政策。娄底市成立了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协调领导小组,23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分管市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在住建部门设立办公室,以住建、发改、财政、规划为核心成员,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相应成立协调领导机构,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工作。娄底市人民政府与县市区以及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下达目标任务,纳入绩效考核。对具体示范项目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取得标识和认定资格的给予奖励,返还一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奖励容积率,加大信贷支持,纳入重点项目管理,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提高技术保障能力和配套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期内,全市新建项目绿色建筑比重将达到20%以上,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小于30%,容积率控制在3.0以内。                                         
三、强化保障,务求实效
一是强化示范引领。以重点行业为突破口,在国家投资的房屋建筑、保障性住房、化解大班额行动教育项目、大型公有建筑中强力推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高水平应用。
二是强化约束激励。将绿色建筑发展、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年初将任务下达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底组织考核,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建设领域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攻克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方面的技术。结合娄底实际,制订计划,创建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示范小区和绿色城区。
四是强化闭合管理。严把施工图审查关、施工许可关、竣工验收备案关,凡达不到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一律不准开工。强化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全过程监管,建立起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等各环节互动、各主体互动、行之有效的闭合管理模式,提升建筑节能实施率,确保节能工程质量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