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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县)数量全国领先

发布时间:2017-06-28 07:51:38
“十一五”以来,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市、县,积极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省共计7市13县1镇获得全国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县)称号,共计获得国家拨款近6亿元。
    据了解,为加快可再生能源(包含浅层地热能和太阳能)在城乡建筑中的合理利用,促进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自2006年起,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的财政补助。而从2009年开始获得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县)称号的,国家对其境内可再生能源项目予以财政补贴。
    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副处长马威表示,目前我省的示范市(县)数量约占全国的10%,处于领先地位。
    截至2012年,我省总计获批7市13县1镇,其中7市为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常德市、怀化市、岳阳市、娄底市;13县(市)包括衡东、津市、石门、汨罗、澧县、炎陵、湘乡、韶山、临澧、东安、浏阳、宁乡和安乡;1镇指灰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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