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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道

攻坚克难 开拓创新 推进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发布时间:2017-08-08 06:27:16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易继红
----在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上午好: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会议,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回顾近五年来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情况,总结成绩,表彰先进,分析当前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安排下阶段工作任务。待会,湘江副厅长还会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下面我先就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情况向会议作报告:
一、近五年工作回顾
近年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紧紧围绕“四化两型”社会建设,按照“稳步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建筑节能为核心,统筹科技创新和工程建设标准化,着力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组织工程示范,加强宣贯教育,实现了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的全面发展。总体上讲,目前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基础已比较扎实,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法规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项目示范体系已基本完备,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向更高、更广、更深层面推进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具体体现在:
(一)新建和既有建筑节能深入推进。新建建筑节能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标准不断完善并得到深入贯彻实施。2009年,省人大颁布实施了《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逐步进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在省直相关单位配合与支持下,建筑节能被纳入《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湖南省“十二五”节能规划》等纲领性政策文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厅发布了《湖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总的发展目标及各专项工作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省厅相继发布并实施了《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一批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被纳入省政府对市州年度绩效考核。省厅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两次全省专项检查,通过“听、查、看、检”的方式加强对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督查,对严重违规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省各地相继建立并完善了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明确了职能职责,不断强化对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严格设计图纸审查和施工过程监督管理长沙市对新建建筑节能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实施了闭合监管,2012年全市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均达到了100%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质监站制定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情况考核办法》,将建筑节能纳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日常巡查邵阳市质监站为规范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编制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资料模板。湘潭县将建筑节能纳入每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这些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建筑节能标准的贯彻执行。到2012年底,全省设区城市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设区城市达到98%,县及县级市达到95%以上。全省累计建成节能建筑4.75亿平方米。同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启动阶段也取得重要突破。省厅委托湖南大学从既有居住建筑现状调查入手,组织编制了《湖南省“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及实施方案,摸清了全省既有建筑底数和改造工作基础,确定了以窗改为主、适当综合的总体思路,制定了既改工作路线和技术路径,确定了全省“十二五”期间完成25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长沙、株洲等市也组织开展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并安排配套资金结合 “平改坡”实施节能改造工程试点,面积逾10万平方米。
(二)绿色建筑加快发展。经过努力,目前我省已有保利·麓谷林语长沙太阳星城4个项目获批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双百示范工程;绿地公馆、长沙市岳麓区试验小学12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梅溪湖片区获批全国首批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00万元。与此同时,全省也积极组织省级绿色建筑项目示范,其中绿色建筑创建项目14个、绿色施工示范项目13个、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示范项目5个、集中示范片区1,目前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省级示范项目面积近500万平方米。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加快发展,省厅成立了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设立了绿色建筑产学研结合创新平台,建立了由7个专业122名专家组成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库,以及由省内24位知名专家组成的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制定并实施了《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及《湖南省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编印了《走向绿色》系列科普读物,会同省两型办制定了《绿色建筑推广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绿色建筑发展实践研讨培训。今年,为及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文件精神,我厅代省政府草拟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了全省绿色建筑发展的目标和工作重点,目前已报省政府,预计将于近期下发。各市州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也进行了积极的研究和实践。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创新发展模式,将绿色建筑推广由单体建筑向绿色园区、绿色城区成片推广转变,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并获得国家首批低碳示范城市。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规模不断扩大。五年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的支持下,我省先后有株洲、长沙等7个地级市,衡东、韶山等13个县及县级市,以及宁乡县灰汤镇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镇,示范面积2379万平方米。长沙中建大厦、中南院科技综合大厦等项目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其中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2.9兆瓦,地源热泵建筑应用36.5万平方米。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9亿元。常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起步较早,且因地制宜,积极挖掘本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抢抓发展机遇,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常德市本级、澧县、石门县、津市、临澧县、安乡县先后获批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县,共争取国家财政资金1.2亿元,目前,所有示范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任务完成过半。为加强示范项目监管,规范相关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安装企业的行为,规范关键技术产品的应用,确保示范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省厅会同省财政相继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和农村地区示范管理办法》、《地源热泵建筑应用技术企业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关键技术产品目录管理暂行办法》。通过项目申报和专家评审,已发布两批企业目录和产品目录。为加强项目管理,针对实施进度缓慢、工作滞后问题,省厅适时组织召开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座谈会,实施了季度调度例会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约谈制度、联动惩处制度以及技术论证制度,加强了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和工程质量的管理。各示范市县根据两部要求,分别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明确了相应的建设管理机构,有效地推进了项目的实施。
(四)建筑能耗统计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为积极推进民用建筑能耗统计以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2011年以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湖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省厅成立了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省工作会议,建立了统计数据日常报送机制,编制并发布了《湖南省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开发了能耗监测软件。目前,已有1624栋近2000万平方米建筑纳入了统计平台管理,完成了270栋建筑能源审计,在省厅新建办公楼实施了分项计量和能耗在线监测示范。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完成能源审计的70家单位进行了能效公示。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已有湖南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城市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南华大学六所高校获批为国家节约型校园示范。其中,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对学校办公区、学生宿舍区、特殊用能区实行了差别化能源定额管理;湖南工业大学利用本校学科优势,将节能监管平台建设作为一个大课题,下设十个子课题,分别由相关院系和部门承担,有效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目前示范任务已基本完成。以上六所高校示范面积共计350万平方米,参与示范项目实施的师生人数近20万人,各校能源总支出平均下降20%,示范效果良好。在能耗统计和监测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城市资源利用效率,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我厅积极组织争取国家智慧城市创建。经省厅组织推荐,目前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梅溪湖国际服务区、长沙浏阳市柏加镇、株洲市、株洲云龙示范区、湘潭韶山市获批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五)科技支撑及创新能力逐步提升,创新成果丰硕。五年来,我省在创新资源整合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显著提升了技术支撑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省厅建立了由11个专业332名专家组成的建设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专家库,确定中机国际设计研究院为省厅建设科技管理技术支撑单位,组织省建筑设计院、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大学、省建设新技术推广中心牵头创建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围护结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地源热泵建筑应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六个产学研平台。近年来,全省累计投入专项资金4760万元,组织实施了涵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技术研发与软科学研究、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省级工法、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等类别计划项目381项,组织成果验收和鉴定200余项,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了“轻集料混凝土”、“陶粒混凝土”等墙体自保温技术;编制了《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基础标准以及《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轻集料混凝土保温多孔砖建筑应用技术规程》等多项技术应用规程;批准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建五局等14家企业技术中心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全省11家特级企业科技创新条件已全部达到特级资质企业标准要求。我省建设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整体水平有明显提升,“新型装配整体式楼盖体系的关键技术及其应用”等多项科研成果获批国家科技进步奖励。
在总结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目前的工作与国家要求,与先进省份,与“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比,还存在比较大的差距,一些突出问题还有待认真研究解决。一是节能缺乏主动性。建筑节能工作仍须依靠建设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和手段尚未充分发挥作用。二是激励措施缺失。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能耗统计和监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缺乏配套完善的税费减免、评价标识等激励措施。三是工程质量有待提高。部分项目仍存在降低设计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仍存在以罚代管现象。四是技术支撑不力。建筑节能新技术和产品工程应用配套的标准、图集和工法制定相对滞后。五是产业发育滞后。市场门槛低,中小企业居多,缺少生产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六是地区之间失衡。经济发达地区建筑节能工作总体上好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城市市区的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情况普遍好于所辖县市镇。七是工作力量有待加强。目前,全省
各市州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虽已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但
仍存在管理人员不足、制度不健全的现象,管理工作亟需加强。
以上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未来的三年甚至更长时间内加以解决。但必须现在就要着手部署,抓紧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未来三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战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实施监管与工作考核、着力技术支撑和宣教示范。以新(改、扩)建筑贯彻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为基础,以促进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和推广为切入点,以实施既有建筑能耗统计、监管与改造为突破口,统筹推进新技术的研发、转化与推广,为促进城镇化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发展道路提供支撑和保障。
未来三年的工作总体目标是:新(改、扩)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设计阶段全省城镇达到100%,施工阶段设区城市达到99%以上,县市和建制镇达到95%以上,同时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明显提升。绿色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从2014年起,全省各级政府投资新建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长沙市的保障性住房要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长株潭三市和有条件的地区非政府投资的居住和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达到20%以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现区域化发展,2014年起,全省各级政府投资新建的公益性公共建筑要全部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应用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基本完成,民用建筑能耗数据统计准确、上报及时,建成全省联网的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信息平台,完成250栋公共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实时数据传输和接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初见成效,完成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5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
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将以贯彻实施《湖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发展规划》为主线,围绕以下重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
(一)实施新(改、扩)建筑节能贯标工程,确保节能工程质量及节能效果。一是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管理,从源头保障节能工程质量。省厅将定期发布和更新《湖南省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推广应用、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对没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建筑节能新技术,各市州要重点加强监管,督促拟采用单位按照“三新核准”的有关规定向省厅申请评估和论证。节能门窗一直以来是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公众接受度高,今年省厅将研究制定节能门窗标准管理办法,鼓励门窗生产单位申请节能标识,鼓励各类示范项目优先采用贴有标识的节能门窗。二是加强设计、施工全过程闭合管理。全省各市县城区和建制镇新(改、扩)建筑要进一步加大强制性标准监管力度,严把设计图审关、施工进场复验关、竣工验收备案关,建立专项档案制度,实现质量问题可追溯,杜绝降低节能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现象。各市州要将节能信息公示作为质量监督日常巡查重点,确保节能信息公开透明,促进行政监管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各级质量监管部门,要不定期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未按要求擅自降低标准变更设计的,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设计和施工标准要求。三是组织技术培训和宣贯。省厅将组织各产学研平台编制建筑节能系列先进适用技术导则、工法、手册和科普读物,通过技术培训、媒体宣传、展览活动等方式,提高技术人员操作水平和广大群众认识水平。四是加强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和工作考核。继续将各市州建筑节能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市州绩效考核工作。省厅今年将出台建筑节能考核奖励办法,完善评分细则,年中将组织对部分市州开展专项抽查,年底将对全省各市州进行专项检查,并结合迎接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检查工作,对各市州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对考核为先进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和推广工程,促进规模化发展。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印发后,各市州要及时研究制定本地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探索激励、约束机制,尽快制定实施细则,落实相应的扶持政策,组织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实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二是加强示范引领。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示范,督促创建计划项目的实施,对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加大星级标识评价工作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力争创建2个以上省级集中示范区。三是促进各地绿色建筑的发展。今年各市要至少组织开展1个绿色居住建筑示范和1个绿色公共建筑示范,有条件的县(市)要组织开展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示范和绿色施工示范。四是加强制度创新。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的要求,探索建立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制度,从2014年起,对须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落实绿色建筑相关内容。
(三)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和推广工程,促进区域化发展。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合同能源管理建设模式,各示范地区财政专项资金应优先支持示范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建设。二是集中连片推广。积极打造长株潭集中连片省级示范区,抓紧已获批国家示范市、县、镇的项目建设进度和验收工作。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支持和鼓励省重点镇以村为单位采用集中连片方式大力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对相关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争取今年建设2—3个太阳能应用示范村。三是组织强制试点。长沙市和有条件的市今年要在政府投资新建的公益性公共建筑或保障性住房中开展强制应用可再生能源试点,为2014年全面铺开做好准备。
(四)实施建筑能耗统计和监管工程,组织开展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一是继续组织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加强能耗统计管理,提高能耗数据统计质量,深度挖掘能耗数据信息,为节能监管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加快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适时召开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例会制度、考核制度、约谈制度。在新建建筑中安装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对重点用能建筑和标杆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对高能耗建筑进行能效公示。三是开展省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成覆盖省本级、各市州(首批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和节约型校园的能耗在线监管信息平台,在线实施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分析、能效公示、政策发布。四是推动节约型高校和医院示范。继续组织国家示范项目申报,完成12所节约型示范校园验收,以点带面,推动公共建筑节能示范工作。
(五)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组织示范并逐步推广。一是加强研发。研究开发一批成本低廉、施工简便、市场推得开、百姓用得起的节能改造技术和材料。二是加强统筹。各地要结合旧城区综合改造与更新、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平改坡、房屋修缮维护、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等工作,有效地组织开展节能改造。三是分类实施。对量大面广的既有居住建筑,以建筑门窗、遮阳和自然通风为重点组织节能改造,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同步实施屋面和墙体保温隔热措施;对高能耗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综合改造。今年以长沙市为重点,组织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85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
(六)统筹建设科技创新、标准化和技术推广其他重点工作。一是大力促进建筑节能重点技术创新和推广实施。因地制宜探索全省建筑节能技术路径,围绕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重点工作加强科技攻关,组织开发低成本适宜技术和产品,同时积极吸收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技术,做好技术培训和宣贯,严格图纸审查和施工监管。二是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创建。督促已获批试点市(区、镇)加快实施进度,探索建设和管理模式,积累成功经验。从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角度,积极探索符合省情的发展思路,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技术支撑,提高城市创建能力和水平。三是促进高强钢筋推广应用。鼓励和引导钢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保证高强钢筋各品种规格产品的供应和质量。组织编制技术导则并开展设计和施工人员培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监管,确保材料和施工质量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四是支持发展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新型装配式钢结构和混凝土技术的研发,加快预制构件设计、生产和施工技术的标准编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试点示范。五是加强建筑业企业技术创新。拓宽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覆盖范围,组织开展勘察设计
企业技术中心的试点,支持和帮助中心所属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
业,争取国家税费减免。
同志们,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对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当前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目标,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同志们,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振奋精神,扎实进取,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进我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努力奋斗,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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