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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建筑发展大事记(2000年以前~2013年)

发布时间:2017-06-28 07:13:49
20世纪60年代,美国建筑师保罗•索勒瑞率先提出了生态建筑的新理念,从此,绿色建筑开始跃入人们的视野。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能源,有效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我国的绿色建筑进入本世纪后开始了快速发展阶段。
2000年以前
1994年3月25日 《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发布,首次提出“促进建筑可持续发展,建筑节能与提高住区能源利用效率”。
199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 3月1日起施行。
2001年
9月1日,《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出版发行。
2004年
4月1日,原建设部与科技部发布了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指南,启动了“十五”国家科技重大攻关项目——“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
8月27, 原建设部设立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项,制定《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
12月3日至5日,胡锦涛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全面推广和普及节能技术,制定并强制推行更严格的节能节材节水标准。”
2005年
3月28日至30日,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暨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展览会在北京举行。
5月31日,原建设部发布《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
10月27日,原建设部与科技部联合发布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
2006年
2月7日,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年(2006~2020年)》,首次将“城镇化与城市发展”作为十一个重点领域之一。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中“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是其中的一个优先发展主题。
3月1日,《住宅性能评定标准》开始实施,倡导一次装修,引导住宅开发和住房理性消费,鼓励开发商提高住宅性能等。
3月5日,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抓紧制定和完善各行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推进节能降耗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土地集约利用。鼓励发展节能降耗产品和节能省地型建筑。
3月7日,原建设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这是我国第一部从住宅和公共建筑全寿命周期出发,多目标、多层次对绿色建筑进行综合性评价的国家标准。
2007年
7月27日,原建设部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启动“100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与100项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简称“双百工程”)。
8月21日,原建设部发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8月21日,原建设部颁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规定了绿色建筑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三个星级。
9月10日,原建设部颁布《绿色施工导则》。
10月15日,原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印发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
2008年
4月14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正式设立。
6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
7月23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并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中国建筑节能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11月27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筹备组建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
2009年
6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明确有一定的发展绿色建筑工作基础并出台了当地绿色建筑评价相关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均可开展本地区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7月20日,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成立。主要负责开展绿色建筑评审工作;促进绿色建筑领域的国内外交往;培养绿色建筑的各类人才;收集绿色建筑的相关数据,建立国家绿色建筑数据库开展绿色建筑的其他相关工作。
9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并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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