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市州要闻

不按计划实施节能减排项目将取消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7-06-28 07:52:44
  2011年,湖南省长沙市被列入全国首批8个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近日,市政府公布了《长沙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对不按计划实施项目或项目完成情况不达标的单位,可给予警示、收回资金、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等。

  综合奖励资金项目支持范围重点围绕节能改造www.emca.cn)及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循环经济园区和再制造产业基地建设、交通工具低碳示范、绿色建筑推广、绿色新区和绿色低 碳小城镇建设、流域环境治理、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综合能力建设等节能减排重大示范工程。

  综合奖励资金的申报审批按照自主申报、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审批、专户管理和绩效评价等环节进行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将对资金申报材料的真 实性负责,并设立专户进行管理,切实保证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或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追缴扣回财政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